新界婦孺福利會梁省德學校
何美詩輔導主任
第十六期 |
家長通訊 |
二零零四年四月 |
當孩子做錯事時,責備有時候是需要的,但切勿侮辱或難聽的說話。以嘲諷、詛咒的態度來責備孩子,孩子並不會因而學曉以負責任的態度來承擔自己的行為結果。反之,他們學會以這種態度來對待別人,包括父母在內。以下提供十個原則,給各位父母參考:
(一)
六「不要」
1.
「不要」作人身攻擊,如「蠢材」、「垃圾」、「人頭豬腦」。
2.
「不要」在第三者面前數算孩子的缺點。
3.
「不要」否定孩子所作的努力,縱使其表現仍未如理想。
4.
「不要」翻舊賬。
5.
「不要」指責孩子的容貌和資質。
6.
「不要」以「我唔要你!」、「我打死你!」等說話恐嚇孩子就範。
(二)
四「應該」
1.
責備孩子時,「應該」具體指出問題所在。
2.
父母「應該」儘量以對事不對人的態度責備孩子。
3.
父母「應該」以孩子的年齡及特性去了解及評定孩子的行為。
4.
責備的目的
(三)
個案實例:「你有乜資格」
女兒吃飯時一手拿著筷手,另一手垂下,沒有拿起飯碗。媽媽要女兒一手用筷子,一手拿著飯碗。女兒說弟弟也沒有這樣做。媽媽對女兒的回應是:「自己都做得唔好,你有乜資格話細佬?」
媽媽的說話可能引起的影響
在回應女兒提出的意見時,媽媽的指責一定會使女兒感到被抗拒和否定。女兒收到的訊息可能包括:姊姊不要指出弟弟面前被責備,女孩子的自尊心肯定受傷害。這句話對弟弟也有負面的影響,例如他的吃飯姿勢不用改了,他也可能看不起姊姊等。
其實這個媽媽可考慮下面的選擇:
ü 媽媽可以先多謝女兒有關弟弟的提示,然後告訴弟弟,他也要留意拿起飯碗進食。
ü 媽媽也可以在接收女兒的提示後,告訴女兒媽媽現在處理她的行為,先幫助她糾正過來,才處理弟弟的問題。
ü 女兒若是拿起了飯碗,媽媽可跟進要求弟弟作出同樣的行為。
《個案實例取自:教育署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出版<害從口出>小冊子》
(四)
父母錦囊:
父母責備子女時,要讓子女感受到父母的出發點是「愛他們」、「為他們好」。
父母責備子女時,要持有正面的態度和說些正面的話。
父母責備子女時,要保持冷靜的頭腦和穩定情緒。
父母責備子女時,要以身作則,豎立良好的榜樣。
父母必須注意:不要隨便責備子女,要適時、要適當,才有教育意義。
不一定每次孩子犯錯就責備,否則容易變成「針對」或「囉唆」。
在孩子犯錯時,要考慮事件的嚴重性及孩子的態度,來決定如何責備孩子。
「責備」不一定是最有效的方法,「教導」、「提醒」、「鼓勵」有時來得更有效。